温教研科函〔2012〕236号
关于举行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
精品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研室,市局直属各学校:
“培育学校精品课程”是我市“十二五”期间质量提升工程的行动之一。为更好地鼓励全市广大中小学(幼儿园)开发实施校本课程,引领我市中小学(幼儿园)校本课程建设走向规范化、科学化和特色化,促进我市中小学(幼儿园)特色建设和文化形成。经研究,决定举行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与内容
1.范围:温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等在新课程实施以来,由本校开发与实施的校本课程。
2.要求与内容:校本课程开发应从学校的实际出发,强调尊重学校、教师、学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,融入学校的教育哲学思想,满足学生的需要,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,经过教学实践检验,对深化课程建设、促进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发展,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产生一定的效果,并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具体评估要求见《温州市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评估要求》(附件1)。
二、设奖名额及申报数量
本届市精品校本课程实行差额评奖。各地的申报名额见下表:
鹿城 |
瓯海 |
龙湾 |
瑞安 |
乐清 |
永嘉 |
平阳 |
苍南 |
文成 |
泰顺 |
洞头 |
10 |
10 |
10 |
15 |
15 |
10 |
10 |
15 |
8 |
8 |
6 |
市直学校每校可报1-3门,其中温州中学、温州二中、温州市实验中学、温州市实验小学按校区数计算。
三、申报材料与要求
每项成果须报送下列材料:
1.《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其中“课程开发与实施”部分,主要内容含课程设计、实施与管理、效果评估等,要从学生、教师、学校及社区等多个角度对课程的特色、创新、实践推进和影响做客观分析,一式3份。
2.《校本课程纲要》,具体内容含课程简介、背景分析、课程目标、课程内容(普通高中学校的选修课每门要有9个或18个课时的教学或活动内容)、课程实施、课程评价等(附件3),一式3份。
3.提供1-2个典型的活动设计或教材(附件4)。
4.课程开发小故事1~2例。
每项成果材料装入一个袋子,外面贴上《温州市第二届精品校本课程申报材料清单》(附件5)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县(市、区)学校成果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填写1份《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6)由教研室推荐报送;市直学校直接报送。
2.申报时间
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学校于2012年9月15日前,将申报成果的汇总材料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林美群老师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评奖方式与奖励
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。获得市级精品校本课程奖的课程成果给获奖单位和主要成员(不超过5人)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有关文件、表格等材料可从温州教科研网站下载。
2.联系人:市教研院孙颖亮,电话:88610378。邮箱:479839627@qq.com。
附件.doc
附件:1.温州市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评估要求
2.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申报表
3.课程纲要(模板)
4.活动设计(模板)
5.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申报材料清单
6.温州市中小学(幼儿园)精品校本课程评选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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