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区、直属各类学校,各乡镇中小学:
为树立榜样,表彰先进,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,根据市教育局的部署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08学年市、县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区、各学校评选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必须严格按照《温州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(温教学〔2008〕35号)(附件1)和评选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2)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使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。
二、各学区、各学校评选县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按照《温州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(温教学〔2008〕35号)(附件1)和评选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2)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三、市、县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由学校负责填写(主要事迹要求用5号字打印),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,县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及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一份。
四、乡镇中小学的市、县级各类汇总表经学校及学区审核盖章后,由学区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,按不同类别 (中学按市级和县级毕业班优秀学生、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、非毕业班优秀学生、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八类,小学按县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两类)分别汇总造册,县直属学校的各类汇总表经学校盖章后用Excel格式编辑打印分类汇总造册(见附件3、4),“市级先进班集体”不填汇总表,只上报“申报登记表”,并请于5月8日前送县教育局学生工作科(在上报纸质表格同时,并上报电子表格,电子信箱xsgzk@126.com),逾期未报单位以放弃论处。
五、各学区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组织评选,一律不得突破县教育局下达的推荐数,中学毕业班与非毕业班,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,县级与市级,职高与普高等名额均不能相互调剂。
六、市级毕业班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请在登记表后附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必须由学校校长室或政教处核实,经审核人签字后盖学校公章)。
七、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对象必须在学校公示一周。
附件:
1、温州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2、名额分配表(一、二、三)
3、市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
4、县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汇总表
5、温州市级先进个人(集体)申报登记表(3种)
6、苍南县级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(2种)
二○○九年五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