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
各学区、直属各类学校,乡镇中小学、各司法所(分局):
今年是“六五”普法启动之年,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青少年法律素质,深度推进青少年学法、用法活动,经研究决定,把 11月28日至12月2日定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。现将宣传教育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此次宣传周活动以弘扬法治文化,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,紧紧围绕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”这一主题,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大力宣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放大普法宣传效应,提升在校青少年学法、用法、守法的自觉性,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爱国意识、公民意识、守法意识、权利义务意识、自我保护意识,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,促进健康成长。
二、活动时间: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
三、活动内容:送一本法制书;上一堂法制课;制作一期法制黑板报;举办一场法制图片展;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;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等“六个一”活动。
四、活动要求:
1.各学区、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活动的组织指导。
2. 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,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,进一步深化法制教育内涵,丰富法制宣传形式,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相关要求,切实做到活动有场所,讲课有师资,教学有计划,学习有教材,课时有保障,全面落实“六五”普法规划要求。同时要强化法制宣传实践活动,要校内外结合、融入社会、走进家庭,不断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效果。
3. 活动结束后,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,将其特色做法、主要成效等情况及时上报县司法局、县教育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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